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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由大理市森林公安局、大理市公安局湾桥派出所、市爱鸟协会联合救助了3只幼小的猫头鹰。目前,三只“萌宝宝”健康成长。/ k/ N: E- R9 u4 j/ C; V/ W. D8 L
4月8日中午,大理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湾桥派出所反映:云峰村一居民家猪圈中的稻草里有猫头鹰,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爱鸟协会志愿者、湾桥派出所民警一同来到该居民家中,经三方共同努力,成功救出3只幼小的猫头鹰。经初步鉴定,获救的3只猫头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年龄非常小,目前还处于学飞阶段。考虑到3只猫头鹰尚幼,还不具备独立生存的条件,经三方协商决定暂时由市爱鸟协会饲养,待时机成熟再放归大自然。
7 N/ j6 L3 ~: I/ t& p民警提醒: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部分为夜行性肉食动物,昼伏夜出,一般生活在树林或者树木较多的地方。如果有市民捡到了猫头鹰等保护动物,最好不要擅自处置,可以及时报警或者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他们协助处置。
. W2 D2 {; I/ |- ?$ T; b(大理日报 李壮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