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切实加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五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6亿,为困难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4 |8 a f2 u4 s( d" I0 V# C2015年,该县发放城乡低保金7277万元,比2011年的3337万元增1.2倍。其中城镇低保对象4877户5881人,年发放补助金2129万元,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02元;农村低保对象12220户30000人,年发放补助金5148万元,月人均补助142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710人,集中供养补助标准达年人均4500元,分散供养补助标准达年人均2400元。$ U9 q# F- s6 E+ g- r' F% D- E
通讯员 韩海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