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调查发现,在很多经适房小区周边的房产中介里,大量经适房被挂牌出租。在亿房网、九房网等网站上,经适房出租的信息也很泛滥。
7 N4 S! }. d: s; G3 b; v 经适房出租信息泛滥- W' m" ~! r. t& C
昨日,记者在网上随意搜寻了几个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名字,结果出来大量租房信息。如汉阳丽水花园小区,出租信息多达40多条。再搜江岸黄浦人家,高达60多条。
4 c6 g4 V" ?6 F- Z; \* w! @5 \ 在丽水花园的信息中,有一套四室的房子,月租金高达4000元。随后,记者拨通了信息上登记的电话。自称小邱的房屋经纪接了电话。据他介绍,他手上有丽水花园的房子5套,最便宜的月租2000元,贵的4000元。
" e& S: _: {% O7 K “这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可以出租吗?”记者问。小邱说:完全没影响,这里的房子已过了5年,上市卖或出租都没问题。+ \ L0 I8 {1 _, P% h! b# H
“经适房过了5年,并不代表可以交易。”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法规科吴克武科长给出相反的答案。
9 o3 f; S: P! c. W' q “经适房属于保障房,土地性质是划拨的,政府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他介绍说,因此,即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满了5年,也不意味着取得了完全产权。需要补交了政府的土地收入才能算是取得完全产权,才可以像商品房一般用于出租或者转让。现在,几乎没人补交了土地出让金。
) ?( I8 m/ U; P2 h 业主称出租房屋属“迫不得已”
3 [- [: { _- o 好不容易才买到经济适用房,业主为什么要出租呢?昨日,记者采访到百步亭悦秀苑将经适房出租的两名业主,他们均大倒“苦水”,表示出租是“迫不得已”。& I ?) }/ g* {9 i+ i" @
百步亭业主高淑兰的家属表示,他们夫妻和孩子都在武昌上班上学,住在百步亭太远,非常不便。一家人只好挤在武昌单位分的一间小平房里。房子空着也很可惜,所以他们就拿出租了。他表示,并不了解经适房不能出租。
! v3 s ~1 Q; c 同样清退了房客的唐文煜也说,他长年都在外地打零工,收入不稳定,每月还有房贷要还。为了还房贷,才将房子出租的。% ]' f4 B/ i8 y2 ]
采访中,还有一些经适房业主认为,他们不是在出租房子牟利,只是“交换使用”而已。他们表示,经适房大多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他们只好在单位附近租房住,用房租补贴自己租房的费用。
2 S- |9 B6 ^* i; i4 P 经适房一律不得出租
h' j- U* `! u& w “任何情况下,经适房业主们都不得将房屋出租或用于经营。”昨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说。1 _) R- q( C' r8 g% ? K
他表示,经适房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允许出租,这是法律规定。如果当初购房者认为交通不便,完全可以不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后再出租,是对国家资源的浪费。
: v& o' c u; v 目前,我市正在进行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清理。针对违规出租经适房的内容包括:个人违规出租、转租、转让行为(包括廉租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擅自发布、接受委托、代理房地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买卖、租赁、转让信息等行为,也在清理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