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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楼建设新标准 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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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5 23: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施行15年的官员办公用房标准首次调整——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 K& V4 u) W! r& e
  据悉,昨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最新版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与1999年的官员办公用房标准相比,新规放宽多个层级官员办公用房面积“上限”,其中三类官员办公室标准增幅最大:市级机关正局级、副县长、县级机关正科级,他们的办公室面积标准上调一倍。0 D% e8 P* t8 X. z
  新规要点
5 R/ [8 K" |) \; S" I3 P; e+ S2 V$ k0 u  处级以下办公面积禁超9㎡
7 ]/ V7 L" ]4 r$ ~  W  最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由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国家发改委官网显示,新规基于2013年《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两部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调研和征求意见,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做出修订。
- N5 }2 k* O2 l+ J  F$ J2 F  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R8 `9 l" L6 I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 j( y7 J/ j) n& n- D; ~: {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7 M+ A! U+ D9 ?# X, g  办公楼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 c8 a6 y9 L5 Z1 {* J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 i5 e: u( }' w( e: u& q# V0 ]; p  标准还对食堂、停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作出明确规定。
+ J2 C# M4 e  H8 S5 N) j  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方面,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选择位置适合、交通便利、环境适宜、基础设施和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安全保卫的地点。
( W6 ]: _/ @1 @% t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m- q" k0 Y3 g9 i4 M5 x" W0 o" X' G
  建筑装修方面,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应构造简洁、色彩适宜,营造庄重、实用、协调的装饰效果,因地制宜地选用节能环保装修材料或构配件。; a5 h0 n8 b3 y- k' E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其中,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
+ M0 @( ]6 T6 p- n' U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0 z/ r' l- d" J) g4 P- S  使用面积以中央机关为例
; E' P9 @  ^* r0 k" l  部级正职:不超过54平方米4 V0 u) F$ H$ q# ~6 N% M/ F; h; S
  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 L# Q  G0 P/ z; `' \( J' i
  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 V' H9 f" c" k. {) V
  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
! I" m! E" E  d; d  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 Z: w% \, h4 o, s: {
  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 L1 H6 j! p' ~& c4 a6 l/ q) o  办公楼建设: [3 E, a6 @( k- h' M& M0 @
  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
( {# t2 e3 j' m: N, n2 c  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
% {9 s1 R7 S+ e6 `( T" d+ `( r  不得占用耕地" l7 i# O0 g- }+ Z7 [
  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 w$ G. _$ j4 \: b# M  要求节俭  x; t: ^! D( Q7 t3 e
  要求办公用房不得采用冲洗水量大于9升的便器及水箱,洗手(脸)盆宜采用感应式水嘴) ]' _+ u  S0 E5 l
  对办公室空调温度做出要求) w; j4 S7 H  ~; B
  标准所涉范围) i& Y8 |! Z) X: K2 Z
  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7 w3 t' E8 q; e
  解读
* ?; n2 X) w% f) M+ K, o* X9 L  向基层倾斜3 V" T( f# o# r0 u- i
  三类领导干部放宽幅度最大! ]0 p2 Q& J1 a0 W, n" J# [5 w2 v, M8 o
  新规要求,省部级和中央机关司局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维持不变:正省部级办公室面积不超过54平方米,副省部级不超过42平方米,中央机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 O) O5 P9 z* H
  其余各层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放宽”。放宽幅度最大的是市级机关正局级、县级副职、县级机关正科级三类领导干部的办公室面积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放宽幅度达一倍。而办公面积最小的中央和省级机关处级以下、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县级机关科级以下领导干部也有“微调”,他们的办公室面积标准也从6平方米增加至9平方米。7 D$ _% a- `) \! z" [2 i
  多位受访专家也就此向记者指出,从调整面来看,此次办公室面积标准放宽主要集中在地方实职一把手。新规的条文说明中也指出,这一指标是本着“实事求是、从严控制、向基层和普通机关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制定的”。
; N7 n4 y! O9 t& p( j: V0 m  在中央刚刚完成一轮办公用房超标清理、严查办公室超标问题的背景下,重新制定的官员办公室面积标准为何没有收紧、反而放宽?- X8 R$ l  L7 I, ?! C6 `+ |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对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定,应围绕其公务形式和功能定位进行,“既要满足办公的功能,简便不简陋,方便公众;也要防止豪华、奢侈。新规明确的标准,就比较符合现实。”+ {5 J0 K! `1 J4 \  ~
  叫停“豪装”
9 O! p  N/ ?/ N9 S0 C$ b. l  政府办公楼入房门厅不超过两层
% E  ?# e2 P  D" C1 E  R' r  此前在各地的超标办公用房清理中,频频被曝光的政府办公楼豪华装修问题,在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被明令禁止。
+ G7 M3 B0 u* T2 U% M. f, a! M/ a  记者关注到,《标准》在总则中便明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新规还首次详细明确了几个细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得搞豪华门厅,入房门厅不应超过两层;主入口不应用豪华旋转门;不得在办公区域内设豪华会堂和报告厅;不应选用豪华灯具;不宜有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超出办公功能的其他空间或房间。( \2 d' D6 I7 C6 e8 c9 K4 R! h
  此外,新规还从装修工程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比例,对“豪华装修”进行控制。按照规定,中央、省市级机关的装修工程造价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比例不超过35%;县级机关不超过30%;乡级机关不超过25%。新规在条文说明中介绍,这一比例是根据调研情况来确定的。: O, k0 y* a" w/ c) ], X! j: k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指出,此前还有一些政府办公区被曝出设有网球场、健身房等现象,“按照新规的精神,这些也都属于超出范围。”许耀桐说。  [: v5 s. P- F  q. T; H: }
  办公楼建设, v+ N# |1 W/ J) s0 j
  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等设施
2 z  R! z- Q# [  同1999年的标准相比,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还新增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选址、建设划出“红线”。
( B8 D6 D, P& I+ S% r7 N  @  新规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选择位置合适、交通便利、技术设施和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方,同时,还首次提出了“布局应相对集中”。同时还重申办公用房建设的几点“严禁”: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严禁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建设;不得移栽大树、古树。
1 q' I) O8 _7 {( `) T7 I' b1 e  “这是针对当前存在的地方政府建设配套太奢华、群众反映意见大的问题而做出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评价说。' q5 p" G  x" k( Z, z
  新规在条文说明中也提到:在此前的调研中发现部分城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套建设了大型广场公园等,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群众反映强烈;还有个别地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存在贪大求洋的情况,因而做出上述规定。
( w( _7 T0 ~0 h; Z5 R  要求减少浪费
+ G# t1 `: y5 c" y+ F4 a  详细到抽水马桶用水量3 h  X, e" U0 G' _; z* u& [) e0 a4 U/ S* I
  值得关注的是,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不仅对办公用房面积、选址、装修标准等方面规定更为详尽,甚至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抽水马桶用水量、不同季节政府办公用房内的空调度数也做出规范。. g8 D! H' v9 o0 \: d. J, ?1 a, D
  新规明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得采用冲洗水量大于9升的便器及水箱,洗手(脸)盆宜采用感应式水嘴、延时自闭水嘴,便器采用感应式或延时自闭冲洗阀。对此,新规作出说明称: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是节水的重要措施,党政机关更应严格执行国家的节水规定,不应采用明令禁止使用的卫生设备。据了解,在2005年公布的《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中便已提出要淘汰冲洗水量大于9升的便器及水箱。
9 d9 s; ?) A  E5 U9 S  许耀桐认为,政府办公楼用电用水的浪费较大是经常存在的问题,根据行业规定来规范这些不经意间的浪费,体现了绿色环保和节俭的要求。“但在具体实践中,政府办公如何减少浪费还有更多细节,比如政府办公器材、办公用具的采购等方面,还有待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出细化规范。”
2 U) ^/ ?4 v, ^. A# o* x  毛寿龙也认为,在细节问题上,中央部委很难在文件中进行“一刀切”的规范,“更鼓励地方发挥自主治理的能动性。”
4 f( ~* Z9 l7 b5 _+ @  18㎡及以上,才可单间办公+ u* c1 W0 w( n
  哪些领导干部要集中办公?哪些领导干部可以使用单间办公?对此,在昨日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条文说明中明确提到:使用面积18平方米及以上的,是按照设置单间考虑。) N- R1 |% u4 F- s# E. Z
  由此来看,在中央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的领导干部都需要多人或集中办公;在省级机关,副处级及以下者则需要多人或集中办公;在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者也需要多人或集中办公。此外在县级机关,副科级及以下的干部需集中办公。(稿件均据新华社、南方都市报); A1 v# M: N# @! R
责编:段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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