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
坐火车时,我决定带上这本薄薄的小书,菲利普?罗斯的《凡人》。这书已经买了几个月了,却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间读它。由于已经知道是一本讲死亡的书,因此更觉得它黑色的封面像沉沉的夜,阳光明媚时,就不太想读它。三天的时间里,我把这本书细细地读了两遍。这是一本我喜爱的书,我想,我以后也许还会读它。
书从“他”的葬礼开始。我想作者刻意没有给“他”名字,因此,他就成了我们中间的一个人。他的命运,就是所有人的命运。
他不是名人,没有做出过什么重大业绩。与你我一样,工作,结婚,生子,离婚,生病,苦恼,死亡。普通人的生活可以写吗?当然是可以的。雷蒙德?卡佛写了,罗斯也写了。普通的“他”的命运,可以影射所有人的命运。
他曾是一家公司的广告创意总监,好像干得不错,衣食无忧。他喜爱画画。于是,退休之后,他安静地画了几年,甚至,在他的老年公寓里开了绘画班,教一些与他一样的老年人画画。但,他们课前课间的闲聊“总是不可避免地转到生病、健康之类的话题,谈论他们的人生此时已经等同于病史,相互交流各种医学数据几乎是头等大事。”而他班上最好的学生——一个年轻时应该很美丽的老太太,被癌症折磨得痛不欲生——最终自杀。
他最后也放弃了画画,他觉得自己耗尽了兴趣。
他结了三次婚,又离了三次。他最好的一次婚姻,应该是与第二任妻子菲比。她温柔、宽容,对他那样的好,而且,他们有了一个他以为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儿南茜,但是,这样的一段婚姻,最终也走向终点。
你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害怕老去,渴望却又害怕平静如水的生活。在他五十岁时,与比他小二十六岁的年轻模特结婚,在别人看来,他是个彻底的傻瓜。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一直想抓住生命里的活力,而那种活力,正随着他年岁的老去拚命地挣脱他——只是,他无法向别人解释。
最动情的描写,我觉得来自于他病后参加父亲的葬礼。看着父亲被一寸寸埋入泥土,想象里,泥土全然洒入他的鼻中眼中口中,令他无法呼吸,他觉得他又死了一次。
罗斯的笔始终是控制的,平静如水。那是一本结构精巧的小说,细节在跳脱中连接,严丝合缝。有人也许会觉得闷,全文节奏如一个老人的絮叨。
最终,“他”来到埋葬了父母的墓地,看一个黑人挖墓穴。老黑人花三到四个小时就可以挖一个墓穴,三四个小时就可以葬掉一个人的一生。他与黑人闲闲地聊着。离去时,他想,这个“蓄着胡须的黑人很快也会给他挖一个墓坑,坑底平得可以放一张床。”
他最后死于手术台上,在麻醉中,他进入了他“根本不知道的乌有乡”。于是,他被无边的黑暗笼罩。
他是一个“凡人”。平淡一生,乏善可陈。九岁时第一次接触死亡,在海边与菲比散步时,在大海的涛音里感受到死亡。一次又一次的病,使他觉得“逃避死亡似乎已经成了他的中心事务”。他的体内慢慢地植入一个又一个人造的东西,成了一个仓库。一切都已力不从心,所以,他想,老年的美好时光,也许只是渴望童年的美好时光,渴望年轻时旺盛的生命力。而一切不再重来,人老了以后,觉得时间不再等速度的逝去,好像走得更快了。
一个平凡的人,与一个不平凡的人,是不是可以拥有对世界同样的留恋与不舍?是不是一样可以期待有人记得他们?是不是一样存有来过的痕迹?痛与无助时是不是更加卑微可怜?
罗斯的笔下,做出过所谓业绩的人,来到老年,仿佛更苦——因为与他们之前的飞扬比起来,他们落得更快、更狠、更难以接受。
“生命只是偶然地、幸运地赐予了他,正如赐予所有人,只此一次,无缘无由,或不可知。”因此,死亡也是,无缘无由。《圣经》上说:“那日那时没有人知道。”无人可知,所以,有大的不舍,却不得不离开。也许,是每个人最深沉的恐惧。
书很薄,读完纠结在心里,也不是伤心,是长长夜里沉入梦中无尽黑暗时的无助。平凡的你我,只得求助于相遇时碰出的点滴星火,暖一暖凉透的心。(《凡人》书评/六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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